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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及我校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鄂毕指〔2019〕3号文件,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全国中心”)将组织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宣传报道活动。为做好我校大学生事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补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请各学院对照条件和要求,就大学生基层就业、大学生创业和军营大学生战士等三个类型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人物事迹,每个类型各学院限推荐1名。
二、报送与评选
1.报送要求。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2.评选安排。大学生人物事迹推荐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和武保处联合评审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每个类型的一等奖报送到省就业中心。省就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大学生事迹材料进行审核,选择出每个类型中优秀的大学生入选我省“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颁发证书并组织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此次征集活动,将此次征集工作作为落实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及我校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营造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2.严格把关。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将对报送大学生人物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相关事迹客观、真实。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评选、推荐资格。
3.及时报送。请各学院认真填报《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推荐表》(附件),于2019年5月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名称+“基层就业\创业\征兵”+学生姓名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
电话:027-87191565
地址:就业指导办公室(行政楼122)
附件:1.全国中心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
征集的通知
2.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推
招生就业处 武保处
2019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政编码:430079
E-mail:wtjobs@163.com
电话:027-87191565 ;027-87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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